
竹蛙式尿尿法!
站起來就換尿布
第一天上班,罵個官僚
第二天,仔細看個法條,空間很大啊
顯然偏頗,加上履送履沒
在成功的拌腳山下,請律師是浪費錢
不然照我習慣,連大聲罵人都懶
還親上火線
為何如此重視這件事情?
這個案件的發生意思,就是總統認為可以?
榮總對面,國家領導人固定進出的地方
標準的天子眼簾下
車官司在士林啊?天子眼瞎?
公然搶劫的行為怎麼可以縱容?
這個員工就是受
對面警察局法官檢察官的保護恣意妄爲妄言
關聯性就是被告管理不當,妥妥的企業責任
不應該把水與電跟瓦斯,那叫細項
因為我識字,害我都想去修法研所了
但是這種吵架的事情還是交給律師最佳
餘生,我只想快樂過日子
沒興趣陪誰打拼?我怕吃苦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