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到國強

整天都在整理家務

也處理一下公司官司事務

回土庫太久了,也趕開庭前回家

看了就覺得好笑的證物

真的很難理解被告提供的證物

還能自己打臉自己得證偽造

偽造公文,偽造稅單,會不會偽造判決?阿?

我更好奇的是他們這樣做多久了?

大家都說司法是皇后的貞操不許質疑

那就不要提貞操這個詞啊!

都紅掛牌開賣~是那需要質疑?

我質疑,因爲我單純,我喜歡真誠的自己

總覺得用打字出來的契約比較正式美觀

至少對寫字很醜的我而言

我的字醜,幾乎要否定了我還能寫文章

甚至我是個急速義工的記者

結果在影印機電腦偽造猖獗的今天

是不是這樣?手寫似乎變成了最珍貴的證明

ㄧ場盡興的拳擊有氧嶄新的一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