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整天都在整理家務
也處理一下公司官司事務
回土庫太久了,也趕開庭前回家
看了就覺得好笑的證物
真的很難理解被告提供的證物
還能自己打臉自己得證偽造
偽造公文,偽造稅單,會不會偽造判決?阿?
我更好奇的是他們這樣做多久了?
大家都說司法是皇后的貞操不許質疑
那就不要提貞操這個詞啊!
都紅掛牌開賣~是那需要質疑?
我質疑,因爲我單純,我喜歡真誠的自己
總覺得用打字出來的契約比較正式美觀
至少對寫字很醜的我而言
我的字醜,幾乎要否定了我還能寫文章
甚至我是個急速義工的記者
結果在影印機電腦偽造猖獗的今天
是不是這樣?手寫似乎變成了最珍貴的證明
ㄧ場盡興的拳擊有氧嶄新的一套